我校被省公安厅表彰为“2015年度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”
时间:2016-05-25来源:保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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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(文/张学来)近期,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文件《关于表彰2015年度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》(豫公通〔2016〕57号),我校被表彰为“2015年度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”,保卫处处长万同玉、政保科科长赵斌被表彰为“2015年度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”。
这是继我校被表彰为“新乡市2015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”和“新乡市2015年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先进单位”之后,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再次获得表彰。根据3月15日新乡市第19期政府工作通报《关于表彰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》,我校是驻新高校中唯一一所被新乡市政府表彰为“2015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”的高校。3月22日,在新乡市国家安全局召开的全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会议上,我校被表彰为“新乡市2015年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先进单位”。
2015年,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在各级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,保卫处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重点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突出重点、打击犯罪、保障安全”的方针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狠抓维稳安保队伍建设,积极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、强化情报信息、加大消防隐患整治、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,实现了无政治维稳事件、无重大刑事案件、无重大火灾事故、无责任性人员伤亡事件的“四无”目标,确保了学校的安全稳定。
(编辑 王 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