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高校创建申报工作,根据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高校(院系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豫人社办函〔2023〕135号)要求,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各学院需对照豫人社办函〔2023〕135号文件中的附件2《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标准》进行申报,学校将组织评选、公示、推荐上报。
二、材料报送
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7日前,按要求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电子版材料。发送至xxyxy@vip.163.com。纸质版材料。封面按统一格式填写(见附件8、9),申报材料(一式3份)、支撑材料(一式1份)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成册,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送至党委本科生工作部、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科(南校区务实楼107室)。
申报材料包含:申报书(见附件4)、自评表(见附件5、6),院系还包括《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7)。支撑材料以2022-2023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主,典型经验及荣誉可提供近三年的材料。
三、相关要求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按照要求,扎实做好创建申报工作,确保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高校(院系)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情况评选出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,上报河南省人社厅和教育厅。
党委本科生工作部
2023年10月30日